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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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的通知

文章来源:攀西招聘网
2022-01-06
526

市级有关企业,钒钛高新区、攀西科技城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委办发〔2021〕5号)、《<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攀人社发〔2021〕240号)等政策规定,截至2021年12月12日,到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就业的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已符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领条件,为规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办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民营企业;

(二)在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区域范围内,由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攀西科技城分局办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民营企业。

其余在各县(区)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7日

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综合服务专窗”(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学府广场1号楼二层综合服务大厅内)


三、申报资料

(一)本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人员明细表》(登录“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政策文件”);

(二)申报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后即返还);

(三)申报人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即返还);

(四)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即返还);

(五)申报人员申领补助期间银行工资发放流水、本单位上年度报税务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四、申报要求

(一)请市本级、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符合条件的企业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对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如实规范填写相应表格并按照上述第三条要求将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在申报时间内统一报送至人才综合服务专窗,对人才综合服务专窗初审后发现的缺失资料应及时进行补充;

(二)各企业要对本单位填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就业补助由企业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一申报,人才综合服务专窗不受理个人提交资料;

(二)2022年1月7日以后,各企业可随时向人才综合服务专窗提交申报资料,人才综合服务专窗按照规定于每年6月底、12月底进行集中办理和补助发放(每次核发6个月补助),我局将不再单独行文通知。申报当日在6月30日以后的,则自动顺延至当年12月底进行审批;申报当日在12月31日以后的,则自动顺延至次年6月底进行审批;

(三)按照政策规定,核发补助时该申报人员须仍在申报企业稳定就业,核发补助时已经离岗的人员不再享受该项补助。

人才综合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12-2271199。


附件: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

      2.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人员明细表


附件1-2.doc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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