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阳光米易、“平安米易”微信公众号、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和米易县公安局内网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退役士兵。
注: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或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 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身高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勤务警务 | 33 | 168厘米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限男性报考 |
勤务警务 | 6 | 160厘米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限女性报考 |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学历要求:高中(含)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人员);
4.身体健康。
(四)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21室(草场乡宁水路1号、米易三桥头高速公路入口方向,县城内乘坐特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
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彩照4张;
(3)退伍士兵报考的还应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要出具用人单位或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 7月12日。
报名方式:考生真实、准确填写《米易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将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仅限退伍军人)的照片发送至QQ邮箱517154885@qq.com。
网络报名人员需在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4张交到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21室。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考生在现场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通过人员在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21室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32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生进入考试地点时,须自行佩戴口罩、自备签字笔。
第一环节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第二环节为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第三环节为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时事政治。此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提供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分值: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8日上午8:00,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米易县体育场(米易中学校园内)签到参加测试。9:00封闭考场,迟到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测试项目。立定跳远、4X10往返跑、50米、2000米。
3.评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当日计算。
(三)加分: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加分。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5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加3分;
2.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5分;
3.中共党员,加0.5分;
4.全日制警察、政法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加2分;
5.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加0.5分;
6.大学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加1分;
7.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人员,加0.5分;
8.具有计算机应用、新闻媒体、财会、医疗护理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加0.5分;
9.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加0.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党员证明、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与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实际达不到确定参加面试比例,仍以实际人员参加面试,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
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加分、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和在米易县公安局张榜公示。考试中存在缺考或违纪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注: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当米易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若总成绩出现最后一名并列的,按《公告》中第一条第四款列出的优先聘用条件优先聘用,若都具备优先聘用条件或都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政审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政审。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米易县公安局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县公安局政工科。因通讯不畅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公安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间,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及回避
招聘工作信息、程序、结果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参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0812一8179566
米易县委政法委 0812—8174169
咨询电话:
米易县公安局政工科 0812—8311571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8113071
九、本公告由米易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米易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xls
米易县公安局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