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为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仲裁院仲裁辅助人员(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及相关专业;善于沟通交流,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办公。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五)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薪酬待遇
(一)面试后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社会保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2023年6月1日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请将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07958333@qq.com报名。
(二)资格审核
市仲裁院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是否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市仲裁院成立招聘组进行评分,请参加面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市仲裁院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咨询电话:0812-3352178 ,监督电话:0812-3351537。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附件: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