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炳草岗街道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东区编办空编指标,实行空编递进,在面试加试用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区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男性年龄55岁以下,女性年龄50岁以下;
(六)技能要求:C1及以上驾照,驾照满三年,且能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
(七)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八)退伍军人、有驾驶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拟招聘人员与报名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文青巷7号)502办公室,联系方式:彭霞,0812-3332742。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等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考核方式
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重新递补人员。
(四)通知录用
体检合格者,聘用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东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