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
一、遴选(考调)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职位详情见《2022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考调)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攀枝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下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攀枝花市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部分职位面向四川省内各级机关,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部分职位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7月4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14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2022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联系方式》(附件2)公布的电话与各遴选(考调)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将《报名表》(仅需本人签字)、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遴选(考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公开遴选(考调)+姓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各遴选(考调)单位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考者。若报考者在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审结果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遴选(考调)单位。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将取消本次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7月29日9:00—17:3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附1号,学府广场3号楼3楼)。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考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计划。被取消遴选(考调)计划的职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攀西人才网上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攀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各遴选(考调)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各遴选(考调)单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遴选(考调)单位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由各遴选(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由遴选(考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遴选(考调)计划规定比例(3:1)的职位,遴选(考调)单位可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考调)单位负责实施,遴选(考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各遴选(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遴选(考调)单位组织实施,在省上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遴选(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考调)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顶岗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设置顶岗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内,顶岗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各遴选(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考调)单位对拟遴选(考调)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考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二)在遴选(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812-510185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812-5176330。
附件:1.2022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22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联系方式.xls
3.2022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